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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: 620700040/2024-00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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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構: 市應急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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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《甘肅省突發(fā)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解讀

生成日期: 2024-10-16 10:34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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跳轉《甘肅省突發(fā)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正文

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和省委、省政府應急管理決策部署,加快推進全省應急預案體系建設,積極做好突發(fā)事件防范應對各項準備,我省組織對《甘肅省突發(fā)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(2007年版)進行了重新修訂。此次預案修訂,主要依據(jù)《國家突發(fā)事件總體應急預案(報審稿)》;2007年發(fā)布的《甘肅省突發(fā)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;2018年《甘肅省機構改革方案》,同時,借鑒了四川、江蘇、天津等兄弟省區(qū)的工作經(jīng)驗,結合了近年我省突發(fā)事件應對處置典型案例。?

《甘肅省突發(fā)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主要由七大部分組成,分別是:總則、組織指揮體系、運行機制、保障措施、預案管理、責任與獎懲、附則。重點從以下方面進行了修訂:一是修訂應急工作原則。增加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;二是規(guī)范了分級應對層級。明確特大、重大、較大、一般等四類突發(fā)事件的應對層級和省級Ⅰ、Ⅱ、Ⅲ、Ⅳ級響應的指揮人員、流程措施;三是調整了應急預案體系。明確了以省級總體應急預案為統(tǒng)領,43個專項應急預案、9個應急保障預案以及省級部門應急行動方案、應急工作手冊為支撐的省級應急預案體系;四是細化了應急指揮體系。明確了突發(fā)事件應對領導機構、指揮機構、工作協(xié)調機構、技術服務機構為主的組織指揮體系,明確細化了對應的職責分工;五是增加了風險管理和危險源治理機制。充實了強化風險防控意識、建立風險防控體系、完善危險源排查機制、加強危險源治理等四個方面風險防控職責和措施,細化了13項預警預控措施;六是完善了應急處置和保障措施。對信息報告、先期處置、指揮協(xié)調、處置措施、輿論引導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;進一步細化了應急力量、財力、物資、裝備、醫(yī)療衛(wèi)生等10項應急保障措施;七是規(guī)范了應急預案管理。對應急預案編制、審批、備案、演練、評估、修訂、培訓等環(huán)節(jié)明確了程序流程和具體要求。